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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书·本纪·卷二(第2节)

泛滥,潭州、襄州、杭州、苏州、常州、湖州等二十余州受灾,大水吞没禾苗,百姓庐舍皆倾覆。

四月,皇帝以河北都督斛斯光为讨击使,提兵两万出榆关,东征收复营州失地,然奚部与党项、沙陀等部南下入寇犯边,为都尉马茂林所退。

己巳,沙陀胡酋李国昌、李克用闻朝廷新立,僭越自称唐王。

时三司会审毕,上逆案终谳。诏曰:豆卢瑑等千三百人凌迟处死,族属万四千人斩,余众二十七万口流徙边徼。其没官田宅、赃贿悉充公帑。

帝曰:抄没田宅,尽分畿辅贫民。徙刑者北人待来岁冰消南发,南人俟今秋燥热北迁,毋使困于道途。

七月,户部尚书封邦彦奏:是岁天下有户七百七十二万六千五百二十七,三千八百六十三万二千六百三十五口。帝曰:诸道田册丈量不可急躁,需好生丈量,不可马虎。

八月,帝召工部尚书窦斌曰:耕稼,衣食之源,民生之所资;而时有旱涝,不可不备。今天下初定,国库充盈,工部当以水司官吏巡察,乘农隙相度其宜。凡陂塘湖堰可储蓄以备干旱宣泄、以防霖潦的,皆宜因其地势修治。事虽以惠民,然有司不可刻薄,募工月给米五斗或钱三百。

九月,帝敕曰:黄河、运河河道尽皆淤堵,应是清理时。今以右都御史韩正可、侍郎张淮澄督工部征天下水工,自河北、河南、东畿、淮南各都督使司挑选军士,征募民夫,人月给米五斗或钱三百,分番赴工清淤,加筑河堤。凡应募军民匠作,皆发夏衣冬袄、鞋两双,另发百钱赴工,作道里费。

洪武二年正月壬申朔,帝以逆案抄没之资,诏天下诸道置提学司。开官学四千七百所,社学三万三千,免束脩书本诸费。贫家子皆负笈就学。

二月,革科举旧制,设明工六科:木匠考营造法式,石匠试测绘雕琢,水工较疏浚堤防,铁匠竞冶锻之技,船匠比帆樯设计,医匠较方脉针灸。取士二百人,授工部主事、将作监丞等职。另于太学立格物院,授算术、化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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