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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手速之三大卷王(第1节)

一间出租屋里。

血荭坐在半旧的电脑前面,正在噼里啪啦地打字,他挺胖,手指粗得像一根根萝卜,但这一点都不影响他码字的手速非常快。

如果是电影圈,洪进宝是最灵活的胖子。

那在网文圈,他血荭应该就是手指最灵活的胖子了。

狭小的出租屋里没有空调,这个季节很冷,为了取暖,他在电脑旁边放了一瓶二锅头,码一会儿字,喝一口酒。

一口口二锅头下肚,让他身体从内暖到外,有人说北方人过冬靠暖气,南方人过冬靠一身正气。

他觉得自己靠的是一身酒气。

这种过冬方式的灵感,来源于俄国人。

他听说俄国人冬天就是靠高度白酒来取暖的。

这给了他灵感。

从那以后,他冬天常伴二锅头。

效果挺好。

本来呢!这么冷的天,他是懒得码太多字的,毕竟他写的,一直没有出版,但他的《流氓之风云再起》最近赶上了起点第一批付费作品,成功上架。

只是,24小时的单章最高订阅不太理想,只有300来人。

但他心态很好。

300来人的单章最高首订,没有让他感到气馁,他觉得如果自己每天能写三章,自己赚的稿费就能和首订900,但每天只更新一章的作品相比。

如果自己每天能写6章,收入就能和首订1800,每天只更新一章的作品相比。

如果自己每天能写9章,就能和首订2700,每天只更新一章的作品相比。

所以,他想试试每天写6章,或者9章。

他觉得以自己的手速应该可以。

这不,电脑前,他双手手指在键盘上,已经差不多舞出了残影,敲击键盘的声音,响成了一片。

他挺享受这样全速码字的状态。

他这么全速码字,倒不是有什么野心,想发什么大财,只是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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