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可汤姆克鲁斯在《碟中谍》之前就已是大明星。而他要是没了《暮光之城》,在好莱坞算什么!什么都不是!”
这口吻罗伯弗瑞德曼并不陌生。
事实上当初在董事会上,他也是这么遭受职责。
在那些德州石油商人面前,好像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和黑暗骑士都不存在。
而他,罗伯·佛瑞德曼,只是在路边找了一个黄皮肤的流浪汉来演爱德华,还给了他一份价值5000万美元的片酬合同。
事情过去很久,罗伯·弗瑞德曼哪怕回忆起这种事,也已经笑得出来了,甚至还能点头承认道:“的确,是《暮光》造就了他。”
威尔重重地点头,又道:“而且,说实话,罗伯,你上次说的话我都记着。”
“但我本来打算给他一点提成的。”
“2000万美元,外加 2%的票房分成,这可不少了。要知道他之前在我们这儿已经赚了那么多钱!我原以为他该知足了。可没想到,这个货真价实的吸血鬼居然这么对我们!”
依旧是一样的口吻。
好像暮光的成功,全部都是暮光那庞大书迷群体的功劳。
但上帝作证,哪怕是最恨他的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要不是请了那个该死的王八蛋,《暮光之城》绝不会是现在这个模样。
当《暮光之城 2:新月》以 8.98亿的票房下映,全世界的电影公司,都已把《暮光之城》视作与《哈利波特》平起平坐的史诗级魔幻系列电影。
他们手中的《暮光》版权,在DVD销售,录像带租赁以及周边贩卖等长期利益面前,又岂是区区几千万美元能够衡量的?
的确,由于当初他的判断失误,致使顶峰公司在短期金钱上遭受了损失。
但从长远来看,公司得到的只会更多。
所以,这绝对不是一笔亏本买卖。
这些都是他当初在董事会上辩解的话。
可谁又听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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