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发女孩哈哈大笑道:「他去成都参加草莓音乐节,完了跑去小酒馆里喝酒,跟我们刚巧遇上了,我还去敬了他一杯酒。」
「?!!!!啊!!」思琪大叫:「我靠我靠我靠。气死了气死了,早知道我还去读个屁的书!唉~~~~」长长叹了口气後,她端起酒杯,
「小马,牛逼牛逼。现在都开始巡回演唱会了,来,走一个。以後火了别忘了跟我介绍赵雷认识一下,你也知道,我这辈子最喜欢的歌就是《成都》。」
坐在卡座最外侧的是一个戴着副细边眼镜、大概二十五六岁的男孩,听到女孩的话,他端起酒杯,跟她碰了碰,喝了一口。而後有些害羞地挠了挠头,说道:「主要是老陈的歌好,我也就是帮着做做编曲和後期,瞎忙活……」
思琪笑道:「别谦虚啊小马,虽然宇子唱得好,但是我知道他的,他这个人,太文艺范了,为人处世跟小孩子一样。要没你,他哪能巡什麽演。来,我再敬你一杯,祝你们大红大紫。」
小马嘿嘿地笑了,一仰头,干了杯里的酒,亮了亮杯底:「谢谢。」「赚了多少钱?」
突然,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说话的是坐在思琪旁边的一个穿着名牌衬衫、留着三七分发型的年轻男人,一脸好奇的样子:「我就是纯好奇啊,你们又是众筹出专辑,又搞什麽全国巡演的,听着挺有搞头的。这一圈跑下来,一个人能分几百万?」
场间冷了一下。
小马端着酒杯的手僵在了半空。
短发女孩脸色顿时沉了下来,把手里的玻璃杯往桌面上重重一顿,冷冷地盯着那个男人:「张浩你什麽意思?喝多了是吧?」
「哎呀,我就是随便问问嘛,苗苗你急什麽?」叫张浩的男人耸了耸肩膀,「我这不是听你说老朋友这动静搞得挺大,寻思着肯定没少赚。怎麽着,我想错了?毕竟要是我们这行,一个项目搞了几个月,连几百万都赚不到,那真是大牙都会笑掉。」
「拿小马和老陈跟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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