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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温彻斯特1917(第3节)

二之选。

对于霰弹枪,李辉有些研究,三种常用弹药里,鹿弹威力适中,而且钢珠威力很大,五十米内可以轻易打穿包裹棉服的人体。

甚至能够击穿钢制头盔,并射穿颅骨。

相比之下,鸟弹威力太小,虽然钢珠很多,但距离稍远就无法致命。

而独头弹破坏力惊人,甚至在抵近射击的情况下,可以击穿五毫米厚的轻型装甲,对车内人员造成杀伤。

但因为只有一个弹头,需要瞄准才能发挥威力,而李辉的需求,就是省略这个过程。

“有没有办法,让我把枪弄到萨克森去,老实说,我很喜欢,甚至想在萨克森推广这款枪。”

现在的美国,在外交上奉行孤立主义,武器出口受到限制,重型武器别想了,像是这种轻型武器出口,都需要严格的审批流程。

关键问题是,美国在外交上,更倾向于和英国结盟,而英国是奉行“反普鲁士主义”的,由普鲁士人建立的萨克森帝国,自然处于对立面,所以被美国实行全面的武器禁运。

比如这款枪,在瑞士的枪械店可以随意购买,但是在萨克森,根本不可能见到。

“你知道的,法律规定,我们不能卖武器给外国人。”

枪店老板虽然嘴里这么说,但眼神闪烁,李辉笑着从口袋里又拿出一沓钞票,足有接近五百瑞士法郎。

他现在财大气粗得很,即便把里拉兑换成大量黄金,但依然有一部分现金结余。

“我可以帮你联系老扎克,他或许有办法帮到你。”

枪店老板笑着把钱放入口袋,然后让李辉和他进到里面,等把这个萨克森军官安顿好,他便偷偷摸摸地去打了一通电话。

没多久,一个满身酒气,又瘸了一条腿的老人走了进来,他和枪店老板简单说了几句,随后便来到里面,与李辉见了面。

“听说你要买枪,然后送到萨克森去?”

老扎克几乎没有寒暄,他打了一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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