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泥泞,踏雪有痕,霞光万道好似立足山巅之上。
马是银鞍白马,马上之人英姿挺拔秀欣,柳叶甲泛着银色的寒光。
乌发一丝不乱的束在头顶,未戴头盔。
脸上戴着雄鹰的精铁面具,面具寒光冷冽,遮挡住了眉眼,只留抿紧的薄唇。
骨骼分明的修长的手指紧握一柄长剑,剑身滴着鲜红色的血。
此人,周身一股肃杀之气。她身后是鞑子的尸体。
下马、抱拳行礼:“末将镇北军李长歌,参见八王爷!”
八王爷端坐在汗血宝马上,面露欣赏。“李长歌?可是李老将军的孙子?”
“正是。”李长歌仰起头。“末将来迟,请王爷恕罪。”
“无妨,是本王突发奇想!
要从险峰而上,没想到遇见了狼群,又遇见了从边境偷袭过来的鞑子。”
天气渐冷,越往北越冷。八王爷为了尽早赶到庆县,便带着康君梧同秦楼和一百精兵抄了近路。
哪曾想,有些点背,又有些幸运。
点背是夜晚赶路,遇见雪狼群,下山狩猎,先是同狼群打了一架。
幸运是——雪山上碰见了鞑子军,人数还不少有五百来人。
又血战一场,总算拦截住了,避免了百姓伤亡。
八王爷伸手一指,“李小将,康世子康君梧向那边去了。”
“麻烦李小将了。”
李长歌抱拳,眼里毫无波澜。“是,末将领命。”
翻身上马,“一三小队,随我去营救康世子。”
“是。”李长歌带来的骑兵纷纷上马。
策马而去。
看着远去的众人,八王爷对着秦楼的方向伸出手,“秦大人啊!快过来,扶本王下马。”
八王爷早已力竭,但是面子不能丢。
也是个要脸面的中年人。
不能承认,自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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