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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248章 带走夏乐。(第3节)

能把自己儿子卖了,能卖第一次也能卖第二次。

“这个东西需要盖章,先把东西交给我吧。”

面对警察,老太太也没有反对。

不一会儿,夏晴就取了现金回来。

“这个钱给你,从今以后不要再来找人了。”

“不行,你得钱加10万,东西我才能给你!”老太太想到儿子的话,改口说道。

一旁的警察,走到了夏晴面前。

“手续已经办理好了,这是小孩儿的迁移证明,你拿着这个到新户籍所在地就只能够直接办理落户了。”

“好,谢谢。”

夏晴也没有想到警察的办事效率居然会这么快。

“你,你怎么不经过我同意就已经办理好了?”老太太气道,本来想再多要10万块钱的。

现在打水漂了。

“老太太,你这个多要钱,这是属于讹诈行为,这是要交罚款拘留的。”

“念你并没有继续行诈,我们就没收罚金,并对双方进行500元的罚款。”

“你们有什么异议没有?”

“没有。”

夏晴当场就签了,并且缴纳了500元的处罚罚款。

老太太因为拒交罚款,年龄大,就只能够拘留一天。

夏晴到是挺喜欢这个警察了,其实她一开始就可以提醒,没想到等手续办理完才处理。

她宁愿把钱交给警察,当缴税了,也不愿意把钱给老太太。

只是能够用钱解决的事情,夏晴不愿意跟老太太有过多纠缠。

时间也是金钱。

她的目的是带走夏乐。

夏晴准备带夏乐离开的时候。

那个女警察追了出来,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子。

“这是你的钱,本来要一个星期后才能取走,我给你做担保了,你把钱拿走吧。”

夏晴看着她的胸前编号,记住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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