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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兽群(第3节)

其余都会跟着朝同一个方向逃。

这时候兽群表现出的威压感,当真惊人!

兽群中体型最大最显眼的,是那头脑袋上顶着六个叉的公马鹿。

信号弹打响之前,就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它多少杆枪瞄准它。

收割开始之后,那头公马鹿不出意料就被集火了。

正因为公马鹿太过显眼,让大多数人忽略了野猪群中的那几头大泡卵子。

冬季正是大泡卵子争夺配偶的时间,通常这个时间段的公野猪好斗,为了争夺繁育权,整死同类实属正常。

两百多头野猪被驱赶在一起,几乎将这片山林之中身强体壮实力强悍的公野猪聚在了一起。

这时候炸了团,野猪显然成为了兽群突围的主力。

那几头獠牙老长,体重惊人,酷似坦克一样带头冲锋的大泡卵子,奔跑起来威力惊人!

赵鸣早就猜到那头公马鹿会被众人集火,所以手里的五六半一直瞄着那些大泡卵子。

砰砰砰几声枪响,每放一枪,都能击倒一头大泡卵子!

而且,赵鸣主动放弃了专打头的习惯,瞄准的是野猪的脖颈。

老烟袋特意挑的位置,正好处在兽群逃跑的侧面,几乎没啥危险性不说,还方便射击瞄准。

唐大虎手里的莫辛纳甘也响个不停,这货没那么大执念,只要是野牲口,打啥都行,命中率竟然也不低。

最让老烟袋惊诧的,是举着撅把子的刘晓华。

刘晓华苦练快速装弹,在家没事就端着枪比划,眼下总算有所小成。

手指缝中一次能夹住四到五发子弹,每放一枪,快速退掉弹壳然后迅速装弹,行云流水一气呵成,速度不比唐大虎的莫辛纳甘慢多少,还透着一股子潇洒的味道!

同时,刘晓华的命中率也不低。

这货看到了民兵和知青们五六半突突的场面,顿时就明白了眼下是个啥情况。

他连脖颈都不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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