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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是不是渎职?(第2节)

“这次,森林公安机关向我们通报的情况确实令人痛心。”

“盗猎分子的编织袋内,满满当当的都是国家保护动物。”

“这些动物,其中竟然还包括国家一级稀有保护动物,那些濒临灭绝的物种,有的在全球范围内的数量已经屈指可数。”

“每失去一只,都是对自然遗产的一次不可逆转的损害。”

“它们的存在对于生态平衡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江昭阳心中一凛,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冷颤,仿佛有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头顶。

他眼神中充满了困惑与不解。

童立贯这话是什么意思?

说自己养“寇”自重?

故意在路上设伏,而不是在偷猎现场设伏?

这已经不是吹毛求疵,这是无端指责了。

简直肉里挑骨头,故意找碴啊。

江昭阳心里阵阵后怕,如果自己没有这次行动的话,恐怕后果还要严重得多。

那时的指责肯定会严厉,森林的珍稀动物日渐减少,偷猎分子活动猖獗,你该负什么责任?

甚至于会将自己与偷猎分子狼狈为奸,沆韰一气的大帽子往自己头上扣。

那时候真会百口莫辩。

果然随之童立贯的话很重,“你这种借盗猎分子自重的做法很有问题。”

“它不仅损害了我们的形象,更对森林的保护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明明可以将他们的企图扼杀在动手之前,从而保护那些珍稀动物免遭毒手荼毒。”

“可是你不做,为了立功,为了人赃俱获,选择了事后动手。”

“本可以防患于未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不采取。但你却选择了不作为。”

“这是不是渎职?该不该处理你?”

“什么?”这话颠覆了江昭阳的三观。

“你不要怨我,这是林书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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