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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章:魂飞魄散补天石(20)(第2节)

不染有多难?

大环境如此,徒呼奈何!!!

最后雍和帝只能适当放宽条件,将贪污的数额提高到三百两银子,超过三百两的才会严惩,超过三千两则死刑。

当然了,这是指单纯贪污这一点。

有其他罪的,哪怕贪污数量不足三百两,也不可能轻拿轻放,比如说为了某家几十两的资产之类,害人性命的。

这得按杀人罪论处。

而很多时候,贪污与违法犯罪本就是相互纠缠。所以,即便雍和帝已经放宽了条件,在他们所有犯罪行为根本逃不出丁水记忆搜索的情况下,还是又斩首三万多人,流放二十余万人,消除积案四万件,平冤八万多起,打掉了近八千个有违法犯罪行径的地方士绅家族。

天下为之一清,百姓大呼圣天子。

对了,贾家也在清查范围,王熙凤放贷,逼死人,操纵司法,判赐死。王夫人放贷,但没有逼死过人,所以判了罚银三千两,但后来又查出她帮助甄家隐藏赃款,所以又追加,要求她交还所有赃款,并且罚没两倍赃款作为惩罚。

交不出来就流放三千里。

贾珍犯的罪无疑更多,斩立决。

另外还有赖家买官之类的事情也全部都被查了出来,基本都有按律惩罚。

已经分家的贾赦也没逃过。

毕竟分家又不意味着他过去的那些个罪就没了,买扇子逼的人家破人亡之类的事情,他之前可没少做,如今帮他干脏活的贾雨村都被抓住,搜魂,并且还判了斩立决,他自然也被牵连进来。

如果他爵位在身,还能免除一死。

毕竟爵位是能顶罪的。

但他爵位给了儿子,所以是赐死。

贾琏则是被抓住,在国孝家孝,身负两重孝的情况下,停妻再娶,也就是娶了尤二姐,本来按律该问斩,但因他身上有爵位,所以免除一死,流放三千里,而身上的爵位,自然是因此没了。

至于其他人则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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