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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一章 如何惩治贪官污吏(第2节)

能直钱一文”!

如果按《大明律》枉法脏,那贪一文钱就得杖七十,贪四十文就得问斩。

这不开玩笑吗?

大抵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枉法脏自宪宗成化年之后就没有执行了。

这真就跟开玩笑一样,哪怕就按大明宝钞刚发行时硬性规定的比价来算,宝钞一贯也就值铜钱一千文或白银一两。

或许,洪武大帝定下这酷法就是为了防止官员贪腐。

这里的“酷”是残酷的酷,是带着贬义的。

酷法之所以名为酷法,那便有因为太酷了而执行不下去的时候。

这枉法脏真的太酷了,终归是执行不下去了。

枉法脏执行不下去的后果是什么?

贪官污吏等于没了约束啊!

这酷法脏就跟开玩笑一样。

问题,这玩笑还是用人命来开的。

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官员真会因为其他官员贪了一文钱而把人打七十大板,更没有哪个官员真会因为其他官员贪了四十文而把人家斩了。

这种玩笑开不得,你敢跟别人开这种玩笑,别人也会跟你开这种玩笑,到时候谁都跑不了。

谁敢开这种玩笑?

所以,枉法脏就成了一纸空文,没人去执行,贪官污吏也因此没了约束。

这就是变相鼓励贪官污吏横行。

严嵩贪了最少几百万两又如何?

罢官削籍而已。

徐阶家里几十万亩地被查出来了又如何?

海瑞查出来了也没把徐阶怎么样。

很明显,这枉法脏已然不合时宜了。

大明永乐之后的几个皇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明显不合时宜的律例竟然也不知道改一下。

他们也不想想执行不下去会是什么后果。

这后果就是贪官污吏充斥朝堂,五成、六成、七成、八成、九成蹭蹭的往上涨。

大明朝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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