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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路过废弃金场。(第2节)

才将猎刀拔出,然后用力将野猪翻了个身。

“潘子,你来开膛?”

“行 ,我来。”

潘大红没有客气,将侵刀用力反向一扭,就从木棍上拔了下来,对着已经肚皮朝天的大野猪,就扎了下去。

先开膛,再取下水,最后取内脏,剔肉........

"虎子兄弟,这野猪肉你留点不?"

马虎和潘大红的关系不错,所以进山之前也没讲好各自占多少股。

正常情况下,狩猎的主力是潘大红的猎犬,人家应该占大头,但关系好又另说,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

“不留了,这玩意太骚。”

若是小黄毛,马虎拎回去几斤肉也行,可这炮卵子是野猪中最骚的,就算用冷水冲上几遍,也得用大料和白酒去骚。

再加上,家里的条件也好了,平日也不缺肉食吗,他便直接拒绝了。

“行,那我就切肉穿串,弄回去喂狗了。”

“三十来条狗,这些野猪肉也就够吃一周的。”

潘大红说完,便将猪心,猪肺等内脏用刀割成大块,直接扔给了六条猎犬。

接着又将最肥的下五花,还有一大块囊囊踹也切了下来,都扔了过去。

几条猎犬见状,立马就扑了上去,疯狂地撕咬着扔过来的肉块,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呜呜声

囊囊踹,又称槽头肉,因为里面有淋巴肉,在后世一般都被黑心包子店,给偷着采购了。

但往前数六七年,却是比五花肉都金贵的存在,因为这玩意都是脂肪,能靠肥油。

若是老一辈看到潘大红的败家行为,估计上来就是一脚,敢拿五花肉和囊囊踹喂狗,皇帝老子都没这么败家。

放以前,别说野猪肉,就是有寄生虫的豺肉,狼肉那也是好东西。

其实,这都是思维没跟上时代发展的原因。

等再过十几年,别说给狗喂野猪肉了,就是喂牛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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