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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上市前的质询】(第3节)

交易委员会的官方电子化数据库系统。

在2007年的时候隔三差五就要崩溃。

于是采用老办法——传真!

“如果顺利,SEC下周会发第二轮追问,通过电话质询和EDGAR评论信的形式。可能会被电话质询的问题,我都已经做成列表,陈总有疑问就咨询律师团队。”

吕智辉说道:“我要飞去美国一趟,跟高盛商讨其他事情。在质询环节的后期,我们还要安排进行路演的排练。”

“辛苦了。”

又过一周。

SEC的电话层层转接打过来,陈贵良和律师一直在等着。

接通之后,除了确认陈贵良的身份,还要确认律师的身份。陈贵良回答的所有问题,内容都需要律师给出书面确认。

对面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吕智辉那份列表里没有的:“你们的校内网是实名制,并且还按中国官方要求,让学生用户填写身份证号。你们收集了上千万学生的身份证号,却未在F-1中披露是否符合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你是否知悉向13岁以下用户提供服务需要父母同意?”

听到这个问题,中美两国律师都面面相觑。

中国律师是完全不知道美国有那种法律。

而美国律师却认为校内网在中国,除了财务等文件需要合规之外,根本不用管美国的儿童法规。

所以,在修改了好多次的注册说明书里,两国律师都没有披露相关问题。

陈贵良只能自己应付:“校内网的用户以大学生为主,另有一部分是高中生。13岁以下用户极少。一旦发现,我们会令其监护人提供书面允许信,否则就封禁其账号。”

陈贵良打完这通电话,就会让校内网做出行动。

质询官说道:“这个情况,你们要写进F-1文件。”

陈贵良说:“这是我们的疏忽,一定会进行修改。”

质询官又问出针对web2.0企业的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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