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你半个月的饭火吗?”
“是,我勤工俭学的单位要半个月才发钱。”
“那你没吃的了?”
萧阳有点尴尬,觉得自己在喜欢的女生面前没啥用。
林雨晴撇撇嘴,从口袋里拿出了两百块钱,送到萧阳面前,道:
“真没见过你这么废物的,萧阳,我真是搞不懂你这样的人,你都这么贫穷了,是怎么有勇气追求我的?给你两百块钱,以后不许在对我有非分之想了,听到没?”
萧阳低下头,有些虚弱的道:
“我又不会穷一辈子。”
“我管你!快点拿着钱。”
“我不要,我喜欢你雨晴,我不可能不追求你的。”
“爱死不死吧!”
林雨晴懊恼的把钱扔在萧阳的脸上,然后走了。
最终萧阳当然是把两百块钱捡了起来,然后就笑了,觉得林雨晴很关心他。
是的,那是萧阳与林雨晴大学期间在一起,她难得展现出的温柔。
时间太久,怨恨太多,几乎让萧阳忘记。
如今看到郭林子,这才想起。
从那件事后,萧阳就算和郭林子认识了,之后的三年,竟是经常见面,慢慢熟悉起来。
郭林子这人,其实听江湖的,虽然他抢了萧阳,但却觉得萧阳这人硬气,不软蛋,挺爷们,因此以后只要一见面,过去抱住萧阳就叫兄弟,还对萧阳:
“兄弟!你以后就受我保护了,记着,谁欺负你,你就来找我。”
萧阳当然不会搭理他,那时候的萧阳可不算大气。
反正不算太熟了,只是郭林子一副护花使者的模样,萧阳也不惹麻烦,两个人算是相安无事的。
大学毕业那年,郭林子搞了个很牛的事,他把隔壁大学的校花水今今娶到手了,然后就在两所大学中间的饭店大摆酒席,邀请了两所学校所有认识的人参加婚礼,又狠狠赚了一笔礼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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