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几个狼群一起行动。马上入夜了,我们升火会引起周边注意,隐藏不住,也会吸引来狼群。”
还能打贫嘴就说明,事情并没有超出他们的应对能力。
“为什么这里会有狼群?”
“很正常,怡人山谷过去是物产丰富的农场,夏天这里食物充足,能养活大批的野生动物。鹿、野猪、兔子和老鼠等等。这些生物就算被冻死了,尸体一时间也不会腐坏,野生动物多狼就多,食物链。”
“对了,你懂什么是食物链吧?”
“别炫耀了,纽约白痴,你的生活常识还是我教的!”
对于狼,由于杀得太多,两个人都没什么感觉。来的是几只也好,几十只也好,都没什么区别。狼这种生物狡猾而又残忍,但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团队。
狼是典型的乌合之众,占尽优势时最为猖狂,平时一拥而上还行,以身冲阵为别狼杀开一条血路想都别想。
所谓狼王对统帅的狼群能如臂使指,使其蹈生赴死,视死如归?
更是幻想。
林克从包里拿出一包大约五公斤的煤,一大块熊肉,热水,蔬菜罐头……麦肯齐面无表情的的转头,假装看不见。
论生火熟练,林克远远比不上满级老麦,但为什么每次都是他来准备营火,当然是因为他携带的物资多啊——多到不讲理的程度,也多到老麦不想问的程度。
奢侈的往火堆里加着煤,然后支上折叠架子,摆上已经预制烤熟的熊肉(甚至还是热的),桃子罐头打开,再煮上两杯咖啡,晚餐的丰盛程度肉眼可见。他们包里还有酒,但酒是重要物资,可不是拿来喝的。
麦肯齐默默咽了口唾液,加速干活。
他猜林克的负重量至少是他的十倍,可能源于什么未知能力,就像一键换衣。
但这事儿懂的都懂,不能说。就像他从来没问过一键换衣的原理,林克展示给他看,他默默学会。有个负重大的伙伴是坏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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