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野猪是我先打伤的!我追了它那么久,流了那么多血!做人……做人得讲道理!
不能因为你有枪,你厉害,就能随便抢别人的东西!”
“做人得讲道理!”
这六个字,像把锤子,不轻不重地敲在陈光阳心口上。
他见过太多山里的龌龊,为了猎物、为了钱财,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都不少见。
之前那几个猎人,仗着人多势众就想硬抢。
可眼前这个衣衫褴褛、冻得嘴唇发紫的半大孩子,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
竟然还能梗着脖子说出“讲道理”这三个字。
这份近乎傻气的倔强和坚持,让陈光阳心里那点因为猎物被“认领”而产生的不快,瞬间消散了大半。
反而升起一丝难以言喻的触动,甚至……有点欣赏。
他脸上的冷硬线条缓和了些,抱着胸的手也放了下来。
他重新打量起这个少年。
破旧的棉袄,不合身的尺寸,冻得通红的耳朵和手……
这显然是个家境极其困难的孩子。
一个半大孩子,独自背着弓箭进山打猎,目标还是凶猛的野猪?
这简直是在玩命!
“讲道理?”
陈光阳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听不出喜怒,“行,那咱就讲讲道理。你说这猪是你先打伤的,箭还在它腚上插着,我认。
可你也看见了,最后撂倒它的是我的枪子儿。这深山老林的规矩,猎物倒地归谁,你懂不懂?”
少年咬了咬下唇,眼神里闪过一丝挣扎和委屈,但还是坚持道:“规矩……规矩我懂一点。
可……可要不是我那一箭伤了它,让它跑不快,又疼得发狂,你……你能这么容易就堵住它,一枪打死它吗?
我爹说过,打大围,头一枪伤了要害的,功劳最大!”
陈光阳眉毛一挑。
哟呵,还懂“头枪”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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