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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审判日:超出量刑建议的判决!(第1节)

“咚——”

“全体起立!”

书记员大喊一声,审判庭内所有人哗啦啦站起来,看向法台方向。

张开凤跟陈晶晶俩人尤其紧张。

因为接下来,就是揭晓她们命运的关键时刻。

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陈忠汉手捧判决书,扫了一眼,沉声宣读:

“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对于被告人张开凤故意毁坏财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已审理完毕。”

“经查,被告人张开凤与X月X日晚八点三十七分左右,在小区内遛狗,与被害人林北相遇......”

“张开凤向其宠物犬下达明确指令,使其攻击被害人,造成其古董瓷器破碎......”

“事后,为逃避赔偿,张开凤在小红猪发布诽谤视频......并曝光被害人身份信息,使其遭受严重网暴,并因此患上抑郁症......”

“本案,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实充分。”

“现作出如下判决:”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被告人张开凤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五千元!”

“赔偿被害人、附带民事原告经济损失三百万!”

第一份判决出炉。

张开凤,两罪并罚,收获八年零六个月的刑期。

听到这个结果,她那张批脸顿时变得惨白惨白。

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八年零六个月!

林北看到这一幕,表情也是变得极为怪异。

好家伙!

本来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八年有期徒刑,正常情况下,被告人收获的刑期不会高于这个时间。

如果辩护人发挥良好,情节不严重的话,还可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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