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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斗恶人纲要》(第2节)

己花钱在外面律师事务所请的律师那么专业,那么尽职尽责。

毕竟,

你花钱请的律师,对方是收钱办事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了钱自然会尽心尽力地给你辩护。

而且这也跟律师自己的名声有关系。

他总不能敷衍了事,坏了声誉吧?

而法援律师呢,也不是完全没钱收,但基本上可以看做是免费的。

你想啊,他都没在你身上赚到钱,又能对你有多负责呢?

这也是人之常情!

而且,法援律师通常情况下,本身的职业素养和办案经验,相对来说就要缺乏一些。

说白了就是能力不济。

你看,态度不够加上能力不济,法援律师能起到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但凡有条件有钱请律师,谁乐意接受法律援助呢。

庞巧莲和傅平尔母女俩也是实在没办法,只能被动接受这样的安排。

本身她们的案子就很恶劣,再加上法援律师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这也就导致了,这场庭审的结果,很不理想……

“被告人傅平尔,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引起网络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导致被害人遭受严重网暴……曝光被害人个人信息,传播范围极广,影响极其恶劣……于取保候审期间,辱骂威胁被害人,并于他人一起对被害人进行诬告陷害,企图使被告人受到刑事追究,并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逼迫被害人向其出具谅解书……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成立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成立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总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赔偿被害人个人财物损失、精神损失、名誉损失等共计……元……”

被告人庞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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