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已经是彻底变了性质。
在曹艳丽动手之前,这只是一起民事纠纷,毕竟熊孩子年纪太小,法律根本管不到他身上,属于是无法选中的状态,他把车破坏得再严重,再厉害,也只能是家长进行赔偿,虽然赔的钱不会少,但肯定是不会上升到刑事层面。
顶多,曹艳丽辱骂林北的行为,算是寻衅滋事,但也没办法刑事立案,估摸着最多也就是个治安处罚,拘留几天赔几百块的事儿。
可曹艳丽一动手……
那就不一样了。
曹艳丽可是个成年人。
她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
刑法管不了小孩子,但能管得了成年人!
曹艳丽故意动手划车,这就是故意毁坏财物,这是刑事犯罪!
而刑事犯罪要承担的,可就是刑事责任了。
坐牢!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能说,曹艳丽确实很刑。
硬生生一步一步,把自己送上了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
关键她居然还喊冤……
这事实摆在面前,这么清晰又有声音的视频,不容置疑,这有什么可喊冤的?
喊冤,改变不了任何事实。
掩盖不了丝毫真相。
不会让曹艳丽逃避法律责任。
反而,很可能让她的法律责任更重!
当庭翻供,拒绝认罪,这是什么性质?
你猜,合议庭看到你这表现,会如何想?
……
很快,视频播放结束。
赵凯旋沉声道:“如视频中所见,案发当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的冲突,是由于被告人纵容、唆使、鼓励她的孩子对被害人的车子进行破坏。”
“被害人语言制止,并未动手伤人,也并无伤人意图。”
“随后被告人恼羞成怒,自己故意对被害人车辆进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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