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杀害了,这是杀人啊!”
“你居然才三年?”
“难道不是杀人偿命吗?别说三年,就是三十年也不行,必须死刑!死刑!”
刘翠萍大声抗议着。
赵凯旋内心暗暗摇头。
其实,
按照他的真实意愿,都不应该有这次公诉。
或者说,即便是提起公诉,也不会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应该是正当防卫,没有法律责任!
只不过,
迫于社会各界对于这个案子的关注,检察院也不可能说这么大的案子,说不起诉就不起诉。
而且,
法律上有个说法叫,真理总是越辩越明。
到底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正当防卫?
或者是故意杀人?
还是防卫过当!?
这样的定性,至关重要。
而如果是单方面下结论,难免会有偏颇。
可如果双方在法庭上摆开阵势进行辩论,那么得出来的结论,显然更加可靠。
也更加正确。
并且,还有另外一层用意。
那就是普法!
正当防卫这个概念,其实提出来已经很久了,但直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并不理解。
根本不懂什么叫正当防卫。
在他们的观念中,只要你伤人了,那你就是错的,只要你杀人了,那你就该偿命。
却不去深究,这其中的缘由为何。
就好比刘翠萍。
她只看到儿子死了,只看到赵雅楠造成了她儿子的死亡。
却没有想,人家为什么会对她儿子下手?
一个二十来岁,还在上大学的小姑娘,并且还是在自己亲姐姐的婚礼当天,为什么,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下手?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杀人偿命”就能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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