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上次在苏城击败胭脂夜叉的时候我就已经引起过轰动,只不过世人忘性太大,这么快就忘了南方还有我这么一号人。今天晚上就算我赢了,可又能将这名头保持多久呢?”
郑世欢哈哈一笑:“说的也对,不过我和老谭为了给你造势下了不少血本,今天要是赢了,咱们可得尽快把你的名声消费出去,免得没过多久,你这金陵新宠就又要过气了。”
郑世欢话说得不错,但是在这个庞大的繁华都市,消费名声的方式却有很多。我眉头微微皱起,低声问道:“郑少,你到底准备怎么消费我的名声?”
郑世欢弹了弹手中的烟灰:“这也简单,你有名声,我有资本,没什么比强强联合来的更加痛快。等你再赢黄骅一场,我就把手上的一家斗鬼场送给你,借着你的名号,咱们斗鬼场一定能迅速崛起,并且蚕食常霸先的市场利润。到时候逼得常霸先跟咱们翻脸火并,地上世界我让我大爷爷出面,地下世界则由老谭出马,咱们两面出击,一定能掀翻这位土皇帝!”
我闻言轻轻点头,这个计划到现在为止还算是合理,至少有一定的可行性。
只是我依然猜不透伪装成司机开车的老谭到底有什么身份,居然能够拉动整个南京的地下世界和常霸先拼死一搏?这样的气吞山河的口气,实在是有点吓人。
转眼车子已经开到了繁华地段,人流如织,车子寸步难行。
借着堵车的空当,郑世欢问我:“小杨,胭脂夜叉是个怎么样的人?”
我一愣,笑着问他:“怎么,为什么忽然想起问她来了?”
郑世欢撇撇嘴:“就是觉得一个女人能够走到她这步挺牛逼的,说实在的,我真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厉害的女人,传的像是个神仙一样,而且影响力这么庞大。”
我苦笑,也点上了一支烟,回应道:“怎么说呢?她是个很妖孽的女人,在任何方面都很有能力。她的拳脚功夫强悍到可以瞬间击杀徐州顶尖儿的盗墓贼,就连苏城威名赫赫的吴王都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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