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汇,在熊猫的眼神中,我看穿了他的意思。
他想让我走,他想让我活下去……
可是我当然不能这么做!
熊猫是我最好的兄弟,是我唯一一个真真正正信任的人,我能够感觉我和熊猫的感情是血脉相连的,我又怎么能够抛下熊猫,自己苟且偷生?
我一声怒吼,厉声喊道:“常霸先,你要是真有本事,今天晚上就让我们兄弟俩血染狮子岭!”
话音未落,远处的汽车灯光已经近了。循着引擎的轰鸣声看过去,我忽然看到大雨之中、灯光之下,居然冲来了一辆深黑色的卡宴!
是胭脂夜叉的车!
这一刻我彻底疯狂了,我的心中狂喜,我本来以为山下冲上来的一定是常霸先的伏兵,谁知道居然是救世主胭脂夜叉!
这辆卡宴呼啸着朝着熊猫背后的几名刺客开过去,雨天本就路滑,再加上这辆车的速度不慢。一声闷响,三名刺客杀手一下子被卡宴撞飞了出去。
熊猫一记扫堂腿,放倒了剩下两名杀手,之后侧身一滚,闪躲到了旁边的草丛之中。
常霸先傻了,他呆呆的站在大雨之中、车灯之下,他抬头看着坐在卡宴驾驶席上,现在像一位女王一样君临天下的胭脂夜叉,几乎有些崩溃。
“为什么?山下明明有我安排着的车队,只要我放出信号,他们立即就会冲上来的。他们在哪?”
常霸先不甘心的问道。他似乎没有想到,自己弄死了夜将军,斗败了郑世欢,到头来却要败在一个女人的手上。
胭脂夜叉轻轻摇下车窗,坐在车上的她身上没有丝毫雨水。反观站在雨中的常霸先,却像是一只斗败的公鸡。两个人对比,更像是一位胜利者看着自己战场上的俘虏。
胭脂夜叉微微一笑,放在方向盘上的白皙手指轻轻一翘,说道:“常霸先,你的那只车队实在不堪一击,我只用了三个人,就把他们全部拿下了。”
对于常霸先来说,胭脂夜叉才是最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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