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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陆北顾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求月票!】(第2节)

然不究秦俗贪戾之原,徒以峻法迫民,虽强于一时,终民心离尽,此知法而昧本,忠失其厚也。”

第三段,陆北顾并未止步于批判,而是精准地剖析了弊病的根源,那就是在于统治者“不究本源”的施政思维。

他举商鞅徙木立信、法令森严却最终导致秦朝二世而亡的经典案例,深刻指出不探究民风贪戾的深层原因,只知用严刑峻法去强行压制,这就是典型的“知法而昧本”!

章衡文中也论及秦法之失,但陆北顾此论,将批判的矛头从“法”本身,精准指向了“不究本源”的施政思维,立意显然更深一层。

林希的脸色已经由难看转为苍白,他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犀利文风,在陆北顾此等洞穿本质的剖析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子曰‘听讼,吾犹人,必也使无讼乎’,刑赏非务宽纵,贵在施治得中,使峻剂不伤本元,缓药不滋痼疾,斯为至矣。”

而在犀利批判之后,陆北顾在第四段里,亮出了自己的核心观点。

他引用孔子“必也使无讼乎”的至高理想,明确指出“忠厚”的真谛并非简单的宽纵,而在于“施治得中”。

就如同良医用药,猛药不能伤及根本,缓药也不能滋养顽疾。

这个“中”,并非折中调和,而是精准把握“本元”与“手段”的平衡点,是达成“无讼”理想的关键路径。

章衡论“仁心为本”是根基,而陆北顾提出的“施治得中”则是在根基之上,架起了通向“至境”的实践桥梁,更具操作性和思辨深度。

就连重新看了一遍的韩绛,看到这里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此论深合他心中对儒家治世理念的理解,却又更为精辟。

“如汉文除肉刑,易以笞役,非宥罪也,诚见断肢体、毁肌肤之刑,绝人自新之路,其害甚于所惩,此存生民之尊严,厚中见大忠也;贞观四年,死囚仅廿九,太宗纵之归,期至皆返,实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民知耻而自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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