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说得正投机,根本没注意到前面街上噪声响起,同时身边的人开始向后跑,有人则忙不迭地惊叫:“快躲了!大虫来也!”
正不明所以间,街边有人冲他大喊:“兀那书生,快躲开了事,别被他冲撞了,不是耍处!”
王伦毕竟不傻,趋利避害的本能还是有的,当下立刻跳起来缩到街边,还不忘招呼秀秀她们赶紧驾车离开。
这才招眼看去。我道是什么大虫,原来是个耍酒疯的人!
不过那个人倒是一幅好身体,长得黑凛凛地一个汉子,面目丑陋、很像犀利哥那样有型,正东倒西歪地走过来。
“这是何人?”他奇怪地问。朗朗乾坤、天子脚下,大家却怕一个醉鬼,有些奇怪。
“书生不知,这人是京师有名的破落户泼皮,叫做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连为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此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有知根知底的人便说。
王伦了解了,这不是那个被杨志卖刀时砍死的牛二么,想不到他在这里出现。
对于这种人,也确实难缠,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根本惹不起,就是官府也拿他没办法。因为这种人,那是标准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气死领导、难倒法院。
报官把他关进牢房吧,罪行又不大,他不杀人不放火的,能关多久?他屁都没有,关他对狱卒来说,也榨不出半点好处。他如果在牢里闹腾起来,岂不是给牢房添乱。所以还不是要放出来。
被他打伤了只能自叹倒霉,因为他一个人没家又没钱,赔是没地赔的;但如果打伤了他,呵呵,你总是有家有业的吧?
俗话说狗可以咬人,人却不能反咬回去。所以对牛二这种人,都是能不招惹就不招惹。几年下来,愣是给他闯出了“没毛大虫”的称号来。
今天牛二不知道从哪里灌了些黄汤,酒足饭饱之余便又要回他的小窝休憩。和往常一样,他像皇帝出巡一般用醉眼扫了扫洁净无人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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