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众兴集团总部,三十二楼会议室。
长条形的会议桌两侧坐满了人。
杨鸣这边是众兴的法务总监、财务总监,还有两个外聘的律师。
马承志那边是明德投资的法律顾问团队,四五个人,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叠文件。
会议桌中间放着一份股权转让协议,厚厚的一摞,大概有七八十页。
马承志坐在杨鸣对面,穿着深灰色的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的表情很平静,但眼角有一丝藏不住的笑意。
杨鸣穿着白色衬衫,没打领带,袖口挽到手腕上方。
他靠在椅背上,手里拿着一支笔,一页一页地翻着那份协议。
会议室里很安静,只有翻动纸张的声音。
协议的内容很简单。
杨鸣将持有的众兴集团百分之六十八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明德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价格:四十亿港币。
其中二十五亿现金,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五亿,签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到账。
第二期十亿,六个月内到账。
第三期十亿,十二个月内到账。
剩余十五亿,以明德投资旗下“远景科技”的股份折价支付。
远景科技。
杨鸣翻到那一页,看了一眼。
这家公司他查过。
注册资本一个亿,实缴资本三千万,没有任何实际业务,没有员工,没有办公场地。
说白了,就是一个空壳。
十五亿的股份,实际价值可能连一千万都不到。
而且那二十五亿现金,什么时候能全部到账,谁也不知道。
第一期五亿,三十个工作日。
第二期十亿,六个月。
第三期十亿,十二个月。
到时候马承志随便找个理由拖一拖,这笔钱可能永远都拿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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