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动不动以死相谏。
不行。
他需要一群彻底游离在这个腐朽体系之外的人。
一群和朝堂的利益网络毫无瓜葛,不被人情世故绑架,不被金银财帛收买的人。
一群狼。
林川在心底,念出了这几个字。
他要的不是温顺的羊,不是循规矩的狗。
他要的是一群够狠、够野、也够忠诚的狼。
这群狼,要对贪腐零容忍,见到猎物就死不松口。
要能从滴水不漏的账目中,嗅出银子被侵吞的血腥味。
最重要的是,他们只听他一个人的号令。
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世家门阀,只要碰了那四千万两,这群狼就敢扑上去,硬生生撕下一块肉来!
这样的人,去哪里找?
林川眼中的沉郁散去,一个名字浮现。
陈默。
就是他。
瓜洲渡,扬州城,陈默和他那支队伍,冲在最前面。
只知冲锋,不知迟疑。
这个人,不光狠,还懂规矩。
他能亲手下令,处死违反军纪的结拜兄弟。
这种人,心中自有一杆秤,一杆冰冷、严苛、不容动摇的秤。
陈默,天生就是一块磨刀石,更是一个执刀人。
而且,他不会贪。
赏他的一万多两银子,足以让他对任何收买不屑一顾。
他出身行伍,眼里揉不得沙子。
最关键的一点。
他对自己,忠诚。
让陈默来执掌这“暗稽司”,再无第二人选。
他手下那批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就是狼群。
他们不懂朝堂的弯弯绕绕,只懂军令如山。
他们只认两个人。
一个是他林川。
另一个,就是他们的将军,陈默。
这样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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