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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2章 重金悬赏(第3节)

野,人吃人的现象。

而黑山县位于大周中部,相对太平,所以很多灾民来此逃荒。

不过灾民是无法进入县城的,只能在城外聚集。

赶在下午时分的时候,秦明终于凭借当地配发的腰牌,进入了黑山县的县城。

虽然大周一直都处于战乱之中,但在云中的这个小县城,却依旧有着几分祥和。

城中最繁华的主干道,两边有很多的店铺和摊位,叫卖声此起彼伏,人流穿梭而过,显得非常热闹。

进入城中后,秦明找了个饭馆,秦明直接将打到的三只山鸡卖了出去,到手150文。

其实如果他摆摊卖的话,至少能卖到二百文钱。

但眼下秦明没有太多时间摆摊,他必须要赶在天黑之前回去。

随后,秦明又找到一家皮草店。

一番讨价还价后,手中那只皮毛完整的狐狸,卖了一两八钱银子。

换到钱之后,秦明随即前往了县衙。

在此之前,他需要先把杨玉莲借给他的金镯子典当成现银才行。

其实对于杨玉莲,秦明感觉还是有些亏欠的。

在这个世道,萍水相逢,能借给自己这么多的钱财,简直不可想象。

虽然杨玉莲的目的是让自己加入土匪窝,秦明是不会加入的,但这份人情,将来总归是要还的。

然而,就当秦明前往当铺的时候,却看到城中玉皇阁底下,很多人正在围观公告。

“天啊,这赏金又高了,四千两银子了!”

“听说余家寨绑了城中王员外的儿子,敲诈了三千两银子,还把他两条腿给打断了,王员外一怒之下,就联合全县的几个大户出资缴费,据说这赏银也是他们出的。”

“就是那个强抢良家女子的王家二公子?打得好啊!”

“嘘,莫要让王家的人听到,你不想活了?”

“我若是能抓住这女匪,那可就发大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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