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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章 证据的隐藏规则(第2节)

上有林律师的指纹,这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跳出了原本的剧情逻辑。

「包括唐青曾经拿出《全权委托书》,这上面只出现了男方指定的律所,但没有出现林律师的名字。

「并不是唐青不想把林律师的名字写上去,而是他不能这麽做,这样直接的诬陷是不被规则所允许的。

「但除了这些限制以外,玩家都可以自由发挥。

「『侦探』和『富商』在设计证据时,可以同时设定两条信息:第一条是表层信息,也就是会被『查验』出来的信息;而另一条是深层信息,『查验』不出来,但却真实存在着。

「就像那张『狮王卡』,汪勇新故意把表层信息和深层信息拆开,这样就能对唐青起到误导作用,让唐青误以为这是一项有利於他的证据,并给林律师留下反击的空间。

「林律师也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故意把关於保险的信息拆分两次来说,就是想验证这一机制。

「唐青或许也意识到了林律师的试探,但他认为自己的优势巨大,只要按部就班地给出证据并形成证据链,就能压死林律师。

「又或者他察觉到了林律师是个难以对付的敌人,所以即便把证据做得草率一些,也要尽可能速战速决。

「他先是故意设置了一份假保单,用於补充说明男方骗女方签保单的具体方式。

「而之後他更是装都不装了,直接拿出一整套文件,里面明明有三份协议,他却硬说算是一件证物。

「因为他必须在这一轮游戏中,同时完成『解决疑点』和『向律师泼脏水』这两个目的。

「而林律师看似一直在被动防守,实际上也是在进攻。

「『专业知识证言』和『证物』是同级别的存在。

「当林律师说,某个推理不符合法律的时候,那麽他说的话就会成真。

「也就是掌握着『法律条文的解释权』。

「同理,冯宇光作为医生,他实际上掌握着『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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