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要回钱的希望都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冤大头”肯出来认这笔账,他们肯定是巴不得的。
其实我也认为我有点冤大头。
如果按照理智来讲,我是绝对不应该出来认这笔账的,我也大概了解过,5000万除掉利息,也有4000万的本金,这可不是小数目。
但是心有野心的人骨子里都是有不信邪的基因的。
我也是如此。
所以我便还是认下了李明博留下的债务。
当然了,我也不是完全的拎不清,我这也是建立在知道方婕还持有鑫龙花园楼盘70%股份的基础上,才认的,只要张明华开盘。
那7000万总是要翻本还回来的。
除非说方婕挖个坑,让我跳下去不管我。
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是我自己的选择,就当是我为认错人买单,毕竟我也不会去硬着头皮,打肿脸充胖子,在自己公司都没起来的情况下,圣母的去把公司的钱都拿去帮李明博收拾烂摊子。
哪怕是收拾烂摊子。
我也是建立在不会影响我自身生活和公司运营的基础上去收拾烂摊子的。
接着我让周寿山去拿了一支笔和一张A4纸过来,让今天来的人把手机号码,以及李明博欠多少钱写在A4纸上,并且把其他人的借条金额也写上去。
在写完之后。
我拿着他们写好的A4纸去复印了几张让他们带回去给其他人,让其他债主查缺补漏。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又对他们说道:“对了,你们回去的时候,把你们之前已经拿了多少的利息也写出来,了账的时候,这部分已经拿的利息要除掉。”
在我说完后。
几个人顿时傻眼了,这等于说他们不仅原本借给李明博他们钱,不但没有利息,是无偿借给李明博的,而且自己还要帮李明博贴利息。
但我没有给他们选择机会。
我又不是开善堂的,我能够出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