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瞥见来福在前面狂奔。
雨后的草地绿的发亮,还未滚落的水珠压弯了叶尖,像一颗颗瑰丽的翡翠珠子。
来福腿上的毛发被草上的积水打湿,变成了深褐色。
它一会儿加速一会儿急停,一会儿跑直线一会儿灵活地转个弯,顺势在坡地上打个滚,沾一身泥水,继续奔跑。
野草稀疏的地面上,能看到来福留下的一行梅花印。
山上的矮灌木间,遍是它被枝杈刮掉的狗毛。
待到来福跑下山脊,看不到它了,不用大声呼唤,只需吹个口哨,它就会一溜烟儿跑回来,凑到身边,殷勤地晃着尾巴贴近大腿。
每到这种时候,陈舟就会一把推开来福的大狗头——它身上全都是泥水,根本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被蹭一下就得重新洗衣服。
如果是在现代社会,宠物狗弄成这样一副泥猴样,想到给它洗澡清洁再重新修剪毛发,主人非得被气的血压飙升。
但在孤岛,陈舟并不在乎这些,他就喜欢看到来福自由自在的模样。
它肆意奔跑时的那股开心劲儿,任谁看了都会在心底觉得欢欣雀跃,那是最纯粹放肆的快乐。
……
经过160多天的朝夕相伴,来福这条“外国狗”对中文已经不再陌生。
很多时候,甚至都不需要陈舟开口说话,它就知道该做什么。
陈舟觉得,来福在察言观色方面的天赋比他这个大活人都强。
一路跑到山洞,不用主人下达指令,来福便停到了洞口,回头望着陈舟所在的位置,等待他出现在视线中。
不大会儿,陈舟拎着木桶的身影从远处出现,他吹了声口哨,把来福呼唤过去,然后大力搓揉狗头,不停夸赞。
“好狗~好狗~”
把来福美得尾巴摇成了电风扇,又蹦又跳,在原地撒欢儿,就要往主人怀里扑。
新缝的海豹皮蓑衣还未经历风雨洗礼,可不能让来福弄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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