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立即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评估。
如果没有,我们需要投入多少资金进行改造?
后续的日常维护、安保力量配置、专项保险费用由哪个预算科目支出?
这些都需要详细的方案和资金保障。”
第三,是接收程序和产权问题。
李毅飞的语气变得格外严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接收如此大额的捐赠,需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甚至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接收后,产权归属国家,管理责任在市政府,任何个人无权处置。
我们必须确保整个流程合法合规,经得起历史和审计的检验。”
说到最后,李毅飞再次面向唐副书记,态度诚恳:“唐书记,不是我李毅飞瞻前顾后,不敢担当。
实在是因为这件事关系重大,既不能辜负海外华人的赤子之心,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让好事变成坏事。
我的意见是,请徐理事长和基金会方面,先提供这三幅文物的正式鉴定评估文件。
我们水又市这边,立刻组织文化、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保管条件、经费需求、接收流程进行可行性研究,拿出具体方案后,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议。
您看这样是否更为稳妥?”
一番话,有理有据,有节有度。
既没有直接拒绝,给对方留下口实,又把一个看似简单的“接收”行为,拉回到了复杂、严谨的行政程序和法律责任框架内。
李毅飞完美地扮演了一个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的市长角色,让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唐副书记听完,沉吟片刻,缓缓点头,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神色:“嗯,毅飞同志考虑得很周全,很有责任心!
接收文物捐赠不是小事,确实应该依法依规,把工作做细做实。
文渊同志啊,李市长的意见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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