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势,“那小子加入刑警前,发生了一起大案,一个抢劫团伙,把银行给抢了,还挟持了普通百姓当人质……”
刑警队为了保护人质,不能跟他们硬拼,想方设法保住了人质,可惜大部分团伙都跑了,只逮住了一个小喽啰。
那个团伙有十来个人,作案的时候都戴着防毒面具,根本没法查他们的身份。
那个小喽啰说,出卖大哥是不可能的。
他们家大哥抢了钱,是真发。
刑警队这边什么手段都用了,就是不交待。
实在没办法,就想用点黑招,放个卧底,去接近小喽啰。
刑警队队员都和小喽啰见过面,肯定是不行的,只能从警校挑新人。
老王亲自去挑的,一眼就看中程锋了,为什么呢,因为程锋身手厉害,能保护自己。而且他是警校精英班的班长,肯定有两把刷子。
程锋也同意了,和局里定下计划,先找个由头进监狱,和小喽啰套近乎,再想办法逃出去。
计划很顺利,小喽啰和程锋因为食物中毒,被送到医院抢救,看管他们的人一个疏忽大意,让他们跑了。
程锋为了取得小喽啰的信任,还和队员搏斗过,胳膊差点断了。
小喽啰带他进了盗窃团伙的老窝。
盗窃团伙都不是吃素的,尤其里边的老大,心狠手辣,一句话说不对,举枪就要人命。
要取得大哥信任,必须做出点成绩来,程锋一进去,就策划抢了个黄金首饰店,计划很完美,完美得刑警队根本来不及抓人。
很快,程锋和里面的人混得很熟了,一起吃一起住,称兄道弟。
下次再行动的时候,选了程锋当指挥。
程锋带他们又干了一票,这回抢的是外地银行,好几千万的现金,武警部队都出动了,愣是没逮住他们。
团伙老大佩服得很,差点和他拜把子。
程锋发回来消息,问收不收网,不收网就带兄弟们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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