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直觉,野兽捕猎的时候往往喜欢先将弱者干掉,挑软柿子捏。
而在它眼中,方伟显然就是那个软柿子,那个最好对付的目标。
方伟刚想说什么。
就在这时,他眼角余光突然看到什么东西,从旁边的树林当中窜了过来。
速度快若闪电,根本就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
他下意识地抬手,就想去挡那扑来的身影,眼睛也本能地闭上。
此时在他的内心当中只有两个字。
完了!
他已经看清了那个生物的模样。
外形似猫,但体长一米多,灰褐色毛发,圆脸尖耳,两颊有明显的下垂长毛,像两撇大胡子,威风凛凛的。
山中二大王,猞猁!
别看这东西体型比不过老虎,但却比老虎更加凶残。
一头猞猁甚至能狩猎几头野狼,那速度和爆发力,在猫科动物里都是顶尖的。
而且现在是直接偷袭,从背后扑来,根本不给人反应的时间。
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防备,连背上的枪都来不及取下来。
手刚碰到枪带,那东西就已经扑到跟前了,带起的风都刮得他脸疼。
速度太快了。
快到他连害怕的时间都没有,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本能的恐惧。
难道他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他那自由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要与世长辞了?
他还有那么多地方没去过,那么多事情没做过,那么多姑娘没认识过!
在他的内心当中带着深深的不甘,还有无限的委屈。
凭什么是我?
我又没招它惹它!
我就是来打个猎,怎么就成猎物了?!
短暂的一生仿佛是走马观花,脑中不断回忆曾经的一幕幕。
那些快乐的,不快乐的,像放电影一样闪过。
他想起他妈临死前拉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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