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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第2节)

躺着两只黄色肥猫在打瞌睡,一旁还放着台正在闪光的笔记本电脑。

“警官,是我们小区里发生什么事了吗?哦,该不会是网上说的杀人案件吧?”

胖女孩把身份证递给蒋向阳,然后神经兮兮地嘀咕道。

“不是杀人案件,就是非常普通的造谣和诋毁名誉案子,你别多想。”

蒋向阳接过她的身份证一看,果然和技术部同事查的电信网络登记人名字相吻合。

“不是就好,不然我都不敢出去了。”

“对了,你是不是在抖音有个叫什么阿哥的账户?”

“嗯,四阿哥。”

“陶姚姚女士的抖音号你有关注过吗?”

“有啊,她挺漂亮的,我很喜欢她,怎么了,她出事了吗?”胖女孩突然紧张了一下。

“对,她有事,她已经被你骚扰到无法正常生活了。我们就是过来传唤你去派出所解决这个问题的,她在半个小时前已经报警了。”

蒋向阳千算万算都没算到“四阿哥”是个女孩子!

而且还是一个身高一米七,目测体重一百八的22岁女孩子!!

简直比王明男扮女装那事还离谱!!!

王明至少是图财,她到底图个啥呀?

王大力见她站着不动,便开口道:“走吧,跟我们去一趟派出所把事情说清楚。”

胖女孩往后退了一步:“警官,我没犯法啊,为啥要跟你们去派出所。我不去。”

“你在网上骚扰她人不成,又到处造谣辱骂中伤她人,已经构成违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若通过信息网络实施造谣、诽谤行为,且情节严重,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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