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沾的涎水。
“上下犬齿各四颗,门齿六颗,臼齿……八颗。”
他自言自语,声音年轻,带着北疆乡音特有的平直腔调:
“群狼标准配置,头狼齿磨损度比普通狼高一半以上,这头至少带过七轮围猎,老手了。”
说着他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匕,先在狼尸下颌处划了一道浅口,然后手指探入切口,顺着筋膜层准确找到皮肉分离的间隙。
接下来的动作快得让李念眼花缭乱。
谭行的短匕沿着狼尸的四肢内侧、脊背中线、腹部两侧各走了一遍,每一刀都精准地擦过肌肉表层而不损伤皮下脂肪。
他放下短匕,双手各抓住狼尸后腿处已经分离的皮缘,猛地朝两侧一撕......
“嗤啦......”
一整张完整的狼皮从尸体上剥了下来,连头面部和四爪的皮毛都完好无损,露出暗红色的肌肉束和白森森的骨骼。
整个过程没超过二十秒。
谭行把狼皮抖了抖,对折搭在左臂上,短匕重新剖开狼尸的口腔,刀尖在上下颌骨内侧轻轻一撬,四颗最尖长的犬齿被完整剔了出来,落在掌心时还沾着暗红的血渍。
“四颗上犬齿,品相上等,还行。”
他把齿尖朝下在作战服上蹭了两下,揣进胸前口袋里:
“剩下的骨头太粗,不值钱,带两个回去,留给虎子玩吧。”
说完谭行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血迹,偏过头来。
他朝李念的方向看了一眼。
那个眼神并不聚焦,像在看一道虚空中并不存在的墙,又像透过那道墙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然后他开口了,声音还是那副懒洋洋的北疆腔,带着几分欠揍的笑意:
“看够了没?”
李念一滞。
“五头恐狼拖了那么久才干完,胸口那两爪子但凡再偏一寸,你就死了!”
谭行把狼皮搭在肩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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