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获取铁器,同时又保持了冶铁业的管控。
既不算国有企业,也不算生产合作社,属於大明独有的生产组织形式。
以目前的生产力来看,这是很务实、先进的组织形式了。
而且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林浅,任何不尊重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进行的生产关系改革,都必然走向失败或官僚主义的结局。
是以,这套「官准民营」的生产组织形式,林浅不能动。
但佛山模式也存在严重问题,那就是资本分散、投资不足、抑制创新、技术传播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林浅决定扩大佛山治铁行会的职能,使其对外可代表整个佛山铁治业。
对内代表官府进行统一管理。
设立质量分级与溢价收购标准,用价格激励炉户提升铁器质量。
建立有限的专利保护机制,在佛山内鼓励技艺有限传播,打破传子不传女、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现状。行会运转资金,抽成於官方订单,还有贩售焦炭的收益。
行会盈余资金,用於鼓励发展、投资、创新。
最终目标,是推动整个佛山分散的产权向股份公司发展。
行会内部,设有清平司吏员监督,采用现代会计制度,行会帐务全透明,每月公开。
行首由炉户代表选举产生,由官府任命,每三年轮换。
这法子妙就妙在,没设任何新组织,行会是本来就有的。
也没对炉户有任何征缴,资金来源是卖焦炭和官方订单的抽成。
更没强制炉户泄露「祖传秘方」,也没改变目前所有制形式。
所以推行阻力会很小,是一场静悄悄的产权与组织革命。
林浅连首任行首都选好了,就是霍英。
他本身的威望能服众,家里的竖炉也被林浅买下了,行使行首职责,也会少受私利影响。
哪怕他不得民心,三年後还能换人。
他若是在任期内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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