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这些钱是直接被再次押送到汴梁,进入国库的。
但是后来,朝廷也发现了这么做的弊端。
国库虽然充盈了,可是,各地若是发生灾祸赈济的时候,不但手续复杂,这运输的成本也居高不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开宝六年,朝廷再次下令,禁制把这部分的钱粮移送京师,而是留在各地,作为应急之用。
也就是这道诏令,这才给了天下贪官贪污的机会。
等到王安石变法,裁撤了三司之后,天下的各大转运使彻底的掌控了各路的钱粮。
每年各路的赋税,除了固定的上交朝廷的份额之外,剩下的钱粮再次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满足自家的行政、军费开支,第二个部分被成为移支钱,简单的说就是由转运使来总览治下各地的盈亏,取有余,补不足。
当然了,这个部分有个固定的限额,就是不能超过除上供钱之后剩余的三分之一。
违者徒两年!
剩余的最后一部分,也就是用作应急的储备钱粮。
每年由各地的转运司负责审计,对于这个部分的使用,任何一笔开支都要详细审查。
制度是很严格,可是,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尤其是在徽宗上位之后,朝廷对各地的压榨愈演愈烈,很多转运使为了完成朝廷日渐膨胀的开支,不得不开始加征税款。
可是民力是有极限的,即便已经尽力压榨了,可还是凑不齐的时候,就只能是动歪脑筋了。
克扣军饷,挪用各地的府库,再加上各种弄虚作假。
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到最后根本就刹不住车了。
对百姓的压榨,导致了各地百姓的造反频出,百姓的造反导致了军费开支增加,税款减少。税款减少,军费增加又增加导致了上供钱的不足。
等到这种循环开始形成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无可挽回了。
河北的情况现在就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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