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去了後堂,张来福没逃走,他知道这镜子老板不一般,想逃出他的铺子,没那麽容易。
况且就算逃出了他的铺子,张来福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还不如好好和这位老板交涉一下,他或许还能给指条路。
不多时,掌柜的出来了,手里拿着一碗汤圆。
「来,趁热吃。」
张来福端着碗,拿勺子舀了一颗,放进了嘴里。
牙一碰到这汤圆的时候,一点没觉得黏,汤圆在牙尖上轻轻弹了两下,仿佛在帮着牙齿,找合适的地方。等地方找到了,把糯米皮一咬开,里边的芝麻馅慢慢渗出来了。
馅儿一出来,汤圆的精髓也出来了,甜味贴着跟着舌头尖在嘴里走,香味顺着上牙膛往鼻子里飘,剩下那丝丝缕缕的滑腻,全在糯米皮上,带着甜香全都滑进了喉咙。
「这汤圆也太好吃了!」张来福由衷地赞美了一句,这味道不输给珠子街的馄饨。
掌柜的搓搓手,还有点不好意思:「我就这点手艺,在你面前献拙了,其实我以前就是卖汤圆的,还是个当家师傅,这行做不了大买卖,可咱手艺人麽,肯定不缺吃饭钱。
家里的日子过得也算富足,可那一年,偏赶上乔大帅和段大帅开战,这两人把家底儿都拼上了,打得天昏地暗,我带着媳妇儿出来逃难,哪成想走路的时候没长眼睛,遇到除魔军了。
他们说我成魔了,我说我没有,可他们不听,我赶紧就跑,我是手艺人,遭点罪,受点苦,挨个枪子儿那都不是事儿,可我媳妇不行,她挨了两枪,人都不会动了。
我就背着她跑,一路跑到了没人地方,等把媳妇儿放下来再看,她血都快流干了。
我不知道该怎麽救她,我一个大老爷们,什麽都做不了,就知道在那咧个嘴哭。
媳妇儿临死的时候,让我拿了一面镜子,她说她想照照镜子,把她这张脸,留在镜子里,让我想她了,就看看她,我就看着她,走了,我真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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