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衍走出苏砚办公楼的时候,天还没亮透。
他把垃圾袋扔进路边的垃圾桶,站在空荡荡的人行道上,忽然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哪。回家睡觉是最理性的选择——明天下午的听证会需要他在十二个小时之内把薛紫英传回来的证据再梳理一遍,然后准备好至少三套应对方案,分别对应贺铭远可能采取的否认、反咬和装死三种策略。这是他做律师十二年来养成的肌肉记忆,每一场硬仗之前,他都会把自己逼到极限,像一把刀在磨刀石上来回蹭到最后一刻。
但今晚他不太想回去。
不是因为不累。他累得要死,眼睛干涩得像糊了一层砂纸,颈椎从第三截到第五截都在隐隐发痛。他只是不想回到那个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和一面镜子的公寓。那个公寓是他三年前买的,精装修,拎包入住,所有的家具都是开发商配好的,他没有添过任何东西——没有挂画,没有绿植,没有照片,连冰箱里都只有矿泉水和过期的胃药。
薛紫英当年说他像一把刀,其实她说得不够准确。他不是一把刀,他是一把被锁在空抽屉里的刀,抽屉上了锁,钥匙被他亲手扔了。
直到三个月前,他站在法庭上,看见了苏砚的眼睛。
那一刻的感受很奇特,不是心动——他今年三十四岁,早就过了会对一个女人“怦然心动”的年纪。那种感受更接近于一个在暗房里待了太久的人,忽然看到门缝里漏进来一丝光。不是太阳,不是火焰,就是那么细细的一丝,淡得几乎看不见,但它提醒了他一件事——外面是有光的。
陆时衍在马路牙子上站了一会儿,然后做了一个不太理性的决定。他掏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对方不会接了。然后那头传来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烟嗓和刚被吵醒的不耐烦:“陆时衍,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四点二十。”陆时衍说。
“你知道就好。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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