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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外第123章 一碗酸辣粉的庭外和解(第1节)

苏砚决定学做饭这件事,陆时衍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最先知道的是方如海。那天他去律所送文件,看见陆时衍坐在办公桌前,对着手机屏幕皱眉。屏幕上是一张照片——苏砚穿着围裙站在厨房里,手里举着一把锅铲,灶台上冒着一团黑烟,烟雾报警器闪着红光。方如海凑过去看了一眼,沉默了五秒,说了一句:“这比咱们当年那个千亿专利案还难搞。”

第二个知道的是小银。她放学回家,看见妈妈在厨房里对着手机上的教程切土豆丝。土豆丝切成了土豆条,土豆条切成了土豆块,土豆块滚到地上,被家里的橘猫叼走了。小银放下书包,默默地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到了家庭群里。陆时衍在庭审间隙看到这张照片,差点当庭笑出声。

第三个知道的是那家菜市场的摊主。苏砚去买菜,站在摊位前看了十分钟,不知道该挑什么样的西红柿。摊主实在看不下去了,帮她挑了几个,问她:“姑娘,你平时不做饭吧?”苏砚点头。摊主叹了口气,又往袋子里多塞了两个鸡蛋,“送你的。回去炒个西红柿鸡蛋,简单。”

苏砚回家把西红柿鸡蛋炒成了一锅红色的糊状物。陆时衍晚上回来,看见餐桌上摆着那盘东西,旁边放着一双筷子,还有一张便签纸,上面是苏砚的字:“试吃报告明天交。”

陆时衍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咸得发苦,西红柿的酸味和鸡蛋的腥味混在一起,像是两个仇人在嘴里打了一架。他放下筷子,掏出手机给苏砚发了一条信息:“庭外和解,不予追究。”苏砚秒回:“不行。这是第一次开庭,还有二审。”

第二天苏砚做的是青椒肉丝。肉丝切得太粗,青椒炒得太老,酱油放多了,黑乎乎的一盘。陆时衍尝了一口,又发了一条“庭外和解”。苏砚回了一个字:“驳。”

第三天,苏砚做的是酸辣粉。

这是她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父亲破产前,每到周末都会带她去电子科大后门那家小店,点一碗酸辣粉,多加花生米,多加香菜。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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