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口磨得发亮,胸前的扣子掉了一颗,用黑线草草地缝了一针补上。袍子的下摆有一道长长的裂口,从左侧一直裂到膝盖的位置,被人用同色的线细细地缝合了,针脚密得像蚂蚁排队。领口内侧绣着三个小字——陆正清。
陆时衍看着那件法袍,喉咙紧了一下。他记得这件袍子。小时候有一次翻父亲的衣柜,把这件袍子拽了出来,裹在身上当披风,在客厅里跑来跑去。父亲看见了,没有骂他,只是走过来,把袍子从他身上轻轻取下来,叠好,放回衣柜最深处。那天晚上父亲破天荒地没吃晚饭。
“你爸辞职那天,”魏老伯的声音很平,像在念一份陈年的笔录,“是我帮他把办公室的东西收进纸箱的。他翻遍了所有抽屉,最后就拿了三样东西——一支钢笔,一本法规汇编,还有这件袍子。钢笔是进法院那年买的,法规汇编是他自己编的案例集,袍子是……是他第一次开庭时穿的。”
老人伸手摸了摸法袍上的裂口:“这个口子,是当年开庭的时候被旁听席上扔过来的东西划破的。什么案子我不说了,说了你妈会不高兴。你爸那会儿刚当上审判长,胆子大,什么案子都敢接。有个案子涉及到当时的某个大人物,上面打了招呼,让从轻处理。你爸没有。他在合议庭上说了一句——‘法律面前,没有大人物。’就这一句,得罪了半座城的人。”
陆时衍端起那杯凉透的美式喝了一口,苦得他皱了一下眉。
“后来那个案子判了,判得很公正。但你爸的审判长生涯也到头了。先是把他调离了刑庭,后来干脆不给他案子。同事不敢跟他说话,领导见了他绕道走。有人私下说他‘不识时务’,也有人说他‘拿政治前途换个人英雄主义’。”魏老伯停了一下,从夹克内袋摸出一包烟,看了一眼咖啡厅墙上的禁烟标志,又塞了回去。
“你爸扛了两年。两年里,他没有接过一个大案子,每天坐在办公室里看法规汇编,帮年轻法官改判决书。后来有一天,他把我叫进去,跟我说——‘小魏,我干不下去了。但我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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