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来,话题的中心,自然是程征。
“丫头,你别看阿征现在大老总似的,小时候可不容易。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跟着我哥,也就是他爸过。我哥那个人……唉,后来娶了别的女人,又有了孩子,对阿征就不怎么上心了。还喜欢喝酒,一喝多,脾气就暴……”
南舟捏着一颗草莓,指尖微微发凉。她抬起眼,看向程征。
程征垂着眼,侧脸线条在光线下显得平静,甚至有些淡漠,仿佛在听别人的故事。
“他十三岁那年,我哥酒驾,出了车祸,人没了。”程淮山的声音低了下去,“我就把阿征接了过来,养在身边。这孩子,打小就懂事,学习好。十八岁就开始帮我盘账、看店、跑货。大学也是自己赚奖学金读完的。毕业后,从施工开始做,一步步,才有了今天华征的规模。”
南舟静静地听着,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温热的潮水慢慢浸透,变得湿漉漉的。
她心疼那个在缺失与动荡中长大的“小阿征”,又无比感激眼前这位爽朗的叔叔,感激他给了那个少年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
可……
她有什么立场去感谢呢?
他们是血脉至亲,是真正的一家人。而她,只是一个外人。
她抿了抿唇,将翻涌的情绪压下去:“叔叔您教得好,所以程总……才会这么优秀。”
“你看你,又来了!”程淮山故意板起脸,吹胡子瞪眼,“叫阿征!自家人,别总程总程总的,听着别扭。”
自家人。
这三个字像羽毛,轻轻搔过心尖。南舟感到脸颊又开始发热,终于,她低低唤了一声:
“……阿征。”
那声音轻软,带着不确定的试探,像一片花瓣落在水面上。
程征目光直直地看向她。嘴角,一点一点弯起,笑意从眼底漫开。
“没有叔叔,就没有我。”程征接过了话头,语气恢复了之前的云淡风轻,“所以我每年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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