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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养他不如养我(第1节)

杨大夫微微撇了头,眼角余光看着这个妇人瘦削的身影背着那么重的麻袋进去,不由叹了口气。

林家的小女儿自小聪慧伶俐,自己往山里采药时曾住在她家,不管教什么,说上几句,便记得牢牢的。

若是个男子,以这样的天分,学医自然是最好的。

林郎中是最为守旧不过的一个人,信奉家里吃饭的手艺,传男不传女。

就算林家大郎于医术一道没什么天赋,也日日在他的棍棒之下艰难学习着。

而这个看上两眼就能摸出里头门道的闺女,却被他死死防着,只肯教授一些粗浅的草药知识。

饶是如此,林素娘嫁人后还是靠着那点子粗浅的知识把日子过了起来。

真可惜了——

林素娘采挖炮制的药材,在杨大夫这里一向是以最高的价格收的。

“这郁金收拾得干净,你于这医术一道,比你兄长是有天分得多。若你是在县里就好了,说不得可以帮我瞧些妇人病症,在我这里做个医女。”

杨大夫略带着几分遗憾地对林素娘说。

“那杨大夫可是要少了好些山里的药材收了。”林素娘笑弯了眼,杨大夫向来看得起她,在他这儿,她才觉得自己不用一直紧绷着。

林素娘舍不得自己和二桩辛辛苦苦为小石头打拼下来的那份家业。

那个院子,自己带着小石头一走,吴婆子定会过来蛮横占了去。

而且来到城里,吃穿住行睁眼就是要钱,又不能去山里采药,短了进项。

若是这医女好做也罢,要是不好做,那才是断了自己母子二人的退路。

是以饶是杨大夫说了几回,林素娘也只装作听不懂,含混过去。

接了银钱,谢过杨大夫,林素娘去买了米面和盐巴,又去当铺门口买了别人当了死当的旧棉衣,虽是补丁摞补丁的,到底厚实。

想了想,她去了西市,割了三两瘦肉,又挑拣了根丁点儿肉丝儿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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