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大

中

小

第107章 “混血种/破晓者”的初秀,半路遇袭!(第1节)

内华达州的荒漠,是一片被上帝遗忘的焦土。

正午的太阳像是一个恶毒的诅咒,高悬在万里无云的苍穹之上,肆无忌惮地炙烤着大地。

地表温度早已突破了五十摄氏度,空气因为热浪的扭曲而变得模糊不清,连远处的山峦都仿佛是在融化的蜡油中颤抖。

在这条贯穿荒漠、仿佛通向地狱尽头的公路上,一支庞大的武装车队正像是一条钢铁巨蟒,碾碎了寂静与尘埃,轰鸣着向北疾驰。

四辆加装了防弹装甲的悍马车开道,中间是两辆经过特殊改装、没有窗户且外壳加厚的重型运输卡车,车身上没有任何标识,只有那一层层厚重的铅板在诉说着里面货物的特殊性。

而在车队後方,是两辆史赛克装甲运兵车压阵。

车轮卷起滚滚黄沙,引擎的轰鸣声惊飞了几只在路边啃食腐肉的秃鹫。

这不是普通的军事调动。

在史赛克装甲车闷热且充满机油味的後舱内,十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正随着车身的颠簸而摇晃。

约翰·沃克坐在角落里,军帽压得很低,遮住了他那双如狼般锐利的灰蓝色眼睛,怀里抱着一把XM7突击步枪。

那只曾经因为神经毒素侵蚀而连水杯都端不稳的右手,此刻正稳如磐石地握着护木。

指腹轻轻摩挲枪身冰冷的金属防滑纹理,感受着令人安心的熟悉触感。

「嘿,沃克上尉。」

坐在他对面的一名年轻中士打破了沉默,他的脸上带着一种难以掩饰的兴奋和好奇,「听说前面那两辆大卡车里装的,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破晓者」部队?」

「嗯。」

约翰头也没擡,只是哼了一声,继续用擦枪布仔细地擦拭着导气栓。

若是有人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约翰擦枪的手稳得可怕,甚至连一丝最微小的颤抖都没有。

这与一周前那个连水杯都端不稳的残废,简直判若两人。

「该死,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