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这个家庭的稳固基石,而非另一场纷争的***。具体要求如下:”
她再次重申了上次与周律师沟通的几个重点,并增加了更多细节:
• 对父母的保障:必须“无微不至”且“无懈可击”。信托需直接与顶级康养机构、医疗团队对接,覆盖全部医疗、护理、康复及高品质生活费用。设立紧急医疗决策机制,明确在父母失去行为能力时,由谁、依据何种流程做出医疗决定。同时,预留充足的“尊严保障金”,用于满足父母可能出现的、超出常规护理的特殊精神或物质需求。
• 对兄长的安排:核心是“提供安全网,而非温床”。设立“特殊情况援助基金”,仅适用于其直系后代的教育、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申领需提供完备证明,并由信托监察人审核。明确排除对其个人及配偶的日常生活补贴、购房购车、创业投资等任何形式的直接现金支持。可考虑设立一个小额的“年度亲情慰问金”,由信托直接购买实物(如年货、保健品)赠予,金额象征性,重在传递家族关怀,而非经济支持。所有条款,必须能有效防止其重蹈不劳而获的覆辙,并激励其持续保持正向行为。
• 对后代的设计:这是“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核心。设计梯级式“奋斗奖励金”,与学历(如考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职业成就(如获得重要专业认证、创立有一定规模和社会价值的企业)、社会贡献(如获得国家级表彰、长期从事公益)等挂钩。同时,设立明确的“行为约束条款”,对吸毒、赌博、重大违法犯罪、恶意挥霍、对家族成员实施暴力或精神虐待等行为,设定从暂停分配到永久剥夺受益权的严厉惩罚。条款需具有可操作性,证据标准清晰。
• 信托治理:设立“家族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监督机构。初期理事由韩丽梅、张艳红担任,未来可吸纳符合条件(如具备专业能力、品格得到认可)的后代成员加入。理事会负责审查信托年度报告、审批重大分配、裁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并根据时代变化提议修改信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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