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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瑾倡三教合(第2节)

将此引导落到实处。臣与诸同僚议,拟从规制、人事、教化、监察四端着手。”

他顿了顿,展开一份卷轴,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条目。

“其一,规制。请旨于礼部祠部司下,增设‘三教协调分署’,专司统筹三教事务,审核天下寺观额数、僧道度牒,制定僧道行为规范,并督导其‘利国利民’ 之实务。此前‘限僧策’及对道观的清查整顿,可纳入此署常规管辖。同时,废除前朝所设、权责不清的诸多崇玄署、功德使等杂职,事权归一。”

“其二,人事。天下僧官、道官(如寺观三纲、道门威仪等)之选拔、考核、迁转,除考量其宗教修为外,须增加对其‘ 通晓经义、品行端正、导人向善、拥护王化’的考绩,尤其要考察其所主持寺观,在劝课农桑(寺观附属田庄)、赈济灾荒、施医舍药、修桥铺路、教化乡里等方面有无实功。无实功或劣迹者,不得升迁,严重者可褫夺僧道籍。此举,意在引导僧道首领,不仅要做宗教领袖,更要做朝廷在地方教化的助力。”

“其三,教化,此乃关键。”李瑾加重了语气,“臣建议,可于各州县治所,择合适寺观或官学旁,由朝廷出资或督建‘ 三教同风堂’。此堂非为新建宏大庙宇,而是一处宣讲、教化之所。堂中可供奉:正中悬孔圣像(或设‘天地君亲师’位),左设释迦牟尼像(或代表‘慈悲智慧’),右设老子像(或代表‘清静无为’)。堂内定期(如朔望日、重要节庆)由地方官员主持,延请本地有名望、品行佳、通晓经义的儒生、僧侣、道士,轮流或同堂讲学。**”

“讲学内容,儒者可讲《孝经》、《论语》及朝廷律令、劝农劝学;僧侣可讲《仁王经》(尤重天后御注部分)、《十善业道经》等劝善止恶、忠君报恩之内容;道士可讲《道德经》(尤重司马真人注解之治国修身部分)、《感应篇》等倡孝悌、重积德之说。三者皆需贯穿‘忠孝节义、安分守己、完粮纳税、和睦乡里’之核心。 寻常百姓,无论信佛信道或只尊儒礼,皆可来听。此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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