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联系,甚至是其利益共同体的一部分。朝廷的“新法”触动了豪强的利益,也就等于触动了他们的利益(贿赂减少,甚至自身家族田产也可能受影响)。于是,各种“软钉子”出现了:
丈量用的“步车”突然“损坏”,需要“送回工部维修”,一等就是数月;记录田亩数据的“鱼鳞图册”在誊抄时“不慎被水渍污损”,关键数据模糊不清;负责引导指界的乡间“耆老”、“里正”,总是“年老昏聩”,指认边界时含糊其辞,甚至故意指错;遇到土地纠纷,胥吏们“秉公处理”的结果,总是偏向于地方有势力的一方;对于普通自耕农,则可能故意夸大其田亩数以增加税基,或压低其田亩等级以讨好有权势的邻田地主……
朝廷派往各地的“清丈使”、“劝农使”,往往陷入孤军奋战的困境。 他们人生地不熟,缺乏可靠的下属和地方支持,胥吏们表面恭敬,背后敷衍。地方官员则态度暧昧,或推诿责任,或暗中掣肘。豪强士绅们或贿赂,或威胁,或利用宗族势力施加压力。这些中央特使常常疲于奔命,收效甚微,还动辄得咎,被地方官反告“操切扰民”、“举措失当”。一些意志不坚定或本就心存犹豫的使者,渐渐被地方势力同化,也开始“融入”地方,报喜不报忧。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句古老的官场谚语,在这场改革中展现得淋漓尽致。地方势力用拖延、曲解、敷衍、变通、甚至有限的对抗,织成了一张巨大而坚韧的网,将中央雷厉风行的改革政令,化解于无形。改革陷入了一种可怕的僵局:朝廷的诏令在纸面上轰轰烈烈,地方的回文在言辞上恭顺勤勉,但实际的变化,微乎其微。 田亩没有真正清丈清楚,新的税制无法准确核算,士绅的特权依然在事实层面被保留。改革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空有雷霆万钧之势,却难以落到实处。
更可怕的是,这种“阳奉阴违”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示范效应。一个州县成功拖延,邻近州县便会效仿;一种“变通”手段行之有效,很快便会传播开来。朝廷的权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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