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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 风气渐开化(第2节)

家中另设“女席”,用屏风隔开授课。教材也不仅限于《千字文》、《百家姓》,偶尔也会讲解《新女诫》中的篇章,或挑选《诗经》、《楚辞》中较为“雅正”的篇目。

这股风气甚至影响到了宫廷。武则天以身作则,不仅要求公主、郡主们读书习文,还定期召集有才学的命妇、女官入宫,举办“内廷文会”,谈论诗书,议论古今,有时甚至涉及经国治道。上官婉儿自然是其中的核心人物,她的才华和权势,本身就成为许多贵族女子艳羡和效仿的对象。公主、郡主们也不再仅仅满足于学习女则、音律、绘画,开始对史书、政论产生兴趣。太平公主李令月,本就聪慧活泼,受此风气影响,更是常常缠着兄长李瑾和母后询问朝政,对女官事务表现出极大热情。

其次,是女性参与社会活动与公共事务的空间,有了些许拓宽。

虽然“男女有别”、“内外之分”的大防依然森严,但在一些特定领域和场合,无形的壁垒开始出现缝隙。最明显的是在经济领域。随着《永昌律》中保护女性财产权(尤其是寡妇和未婚女子)条款的逐步推行,以及女官示范效应,女性独立经营产业、处置财产的情况比以前增多。不仅限于传统的纺织、刺绣、饮食等行业,一些有胆识、有资本的女性,开始涉足商贸、客栈、货栈乃至小额信贷。官府在办理相关契约、税赋时,虽然仍不免有异样眼光和刁难,但至少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女性经商者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在慈善与地方公益方面,女性(尤其是寡居或无子的贵族、富商女性)的身影也更为活跃。《新女诫》中“关心闾里疾苦”、“施药救人”等训导,为她们参与这类活动提供了道德合理性。捐资修桥铺路、设立义仓赈济贫弱、资助医药施诊等善举,不再仅仅被视为“积阴德”,也开始被公开赞扬为“践行女诫,惠及乡梓”。地方官府有时也会邀请这些有威望、有资财的女性参与一些赈灾、施粥的具体事务协调。这虽然距离真正的“参政”还很遥远,但至少让女性以“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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