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房。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毗邻的越界筑路地区的重大事务,没有日本同意已无法施行。上海日资经济超过美国,有些领域甚至超过了英国。
一二八事变后,侵沪日军控制了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毗连的界外地区。日本侵华的重要政治经济机构的总部或主要分支多设在境内。是时,虹口成了日本人的天下。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民国34年日本投降。
A、日本驻沪总领事馆
同治十二年六月十三日(1873年7月7日),日本领事馆从北扬子路(今扬子江路)1号移往闵行路3号。光绪十七年升格为总领事馆。清宣统三年八月二日(1911年9月23日)迁到黄浦路25号A(今黄浦路106号)新馆办公。总领事下设领事、副领事及警察署长。
在日本总领事馆的策划下,光绪二十六年,日侨成立义勇队,参加上海义勇队(即万国商团),跻身租界防务。光绪三十一年,组织日本人协会。两年之后,在协会基础上成立日本上海居留民团。民国4年,组织樱友会(上海的乡军有志会)。民国16年,组织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总领事召集民团、在乡军人会等社团会议,成立以总领事为委员长的官民一体的时局委员会,成为实施日侨战时动员体制,支持日军发动侵略战争的在沪最高机构。
B、警事
光绪十七年,日本驻沪总领事馆内设警察署长,并雇佣日籍巡警查办日本妓%女。光绪三十一年,上海发生会审公廨审判黎黄氏事件。日军“对马”号陆战队上岸,在东本愿寺上海别院设立守备警察队本部。民国3年,工部局聘用日警3人,常驻境内,专门处理中日居民间的纠纷。民国5年,工部局从东京聘用日籍警员30人,分派于北四川路一带执勤。民国7年三角地菜场械斗事件后,工部局答允将华捕全部调离虹口。民国15年,日警增至96人。一二八事变后,日本海军陆战队取代巡捕在街上巡逻。民国26年,日军迫使工部局同意将虹口划为一个新警区,由日籍区长全权管理。
C、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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