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岂会让他得逞?无论如何也是楚家的子弟,即使天资不够没被选进乾坤山庄,但那一支七尺狼毫却不是吃素的,脚步轻点,楚歌灵活地躲过每一次攻击,瞅准空隙后起身一跳,狼毫笔神奇的从后档穿出,一笔穿透了汪正的胸膛。把笔抽出,汪正早已死绝,楚歌沉默着把笔伸进海水里抖一抖,洗干净上面的血水,然后彬彬有礼地对傅梦龙点了点头。
傅梦龙看得真切,连连点头,道:“此子不简单。”
用笔做武器的人实在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譬如判官笔,那是一种以暗器为主要形态的杀人利器,通常见于江湖上一些文雅门派,始终不多。一般意义上的判官笔,有十寸的已经是很长了,像楚歌这种七尺狼毫,傅梦龙闻所未闻。这把武器,更像是大开大磕的关刀,而不似暗器,不知有何玄机。
想到这,傅梦龙大喊一声:“拿我黑龙枪来!”
亲信很快递上随身携带的黑龙枪,这杆枪长八尺,比楚歌的大狼毫还长一尺,通体如墨,跟身上的铠甲一样是用玄铁打造而成,粗大惊人,枪身缠一金龙,跟全套黑龙甲配在一起,加上傅梦龙本身高大雄壮,威武霸气。
“我来会会你,楚将军!”傅梦龙飞身而下,在战船间穿梭,一个箭步冲上了楚歌所在的战船,长枪一横,杀气凛然。
楚歌后撤一步,他认得傅梦龙,海战传奇,几乎没有战败纪录。“我不是他的对手。”楚歌心中清楚。
瞄了一眼傅梦龙身上沉重的黑色铠甲,楚歌打定了主意,脱掉了棉衣,思衬道:“即便是我穿着软甲,依然会被那杆大枪洞穿身子,还不如脱下束缚放手一搏,他穿的那么重,以轻搏重尚有一丝希望,若是落入水中,则更好。”想到这,楚歌便连软甲跟靴子一并脱掉,丢入水中,举笔相对。
傅梦龙很感兴趣,他的战斗经验丰富,一眼就看出来楚歌的心思,但楚歌不知道的是,多少人抱着这种思想跟傅梦龙决一死战,结局无一例外全死了。傅梦龙长枪底部狠敲船板,笑道:“你为何不跑?”
楚歌不说话,穿着条纱质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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